审计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设立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设专职负责人一名[8]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须经审议通过[5] - 内部审计部负责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12]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4][15] - 内部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2]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23] - 审计人员实施程序后3个工作日拟定初稿,审计对象3个工作日反馈意见[24] - 审计对象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抄送整改计划,有异议可3个工作日向审计委员会提出[27] - 内部审计部在报告批准日后30日内整理归档审计工作底稿,保存至少10年[27] 审计内容与频率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20] - 内部审计部对业绩快报审计并提交签字审计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9]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等内容[32]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4] 内部控制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5]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或鉴证一次[4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1] 其他规定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定期分析报告[31]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38]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48] - 内部审计部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48] - 审计人员违规报请董事会批准后处罚,犯罪依法追究刑责[4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4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53]
永东股份(0027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