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5-12-30 19: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7]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1]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5] 其他 - 下设工作组,以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8] - 细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需修订[22]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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