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下设小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建议撤换[14]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6]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