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30015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破产重整进程 - 2025年11月14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管理人[6] -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6] - 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6] - 2025年12月16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6] - 2025年12月29日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11] 资金与股票分配 - 截至2025年12月18日重整投资人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22.391176836亿元[9] - 截至2025年12月24日14.34775108亿股转增股票全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9] - 截至2025年12月23日3.6亿股转增股票全部登记至管理人账户[9] 债务清偿 -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清偿或预留现金用于清偿债权人相关债权[10] -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应支付的破产费用已支付完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