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八菱科技八菱科技(SZ:002592)2025-12-30 19:33

人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每届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补选要求 - 成员辞任或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范围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8]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0] 会议安排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通知与决议 -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18] - 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0] 回避与提交 - 讨论涉及成员本人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表决[24] - 有效表决人数不足2人时,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4]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7] 保密与细则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内容保密[2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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