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类型 - 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2] 人员管理 - 委派/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占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7]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备案[7] - 子公司总经理应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可提请更换[12] 会议与报告 - 子公司召开重要会议需提前五个工作日报送审核,涉及重大事项需前置审批[7] - 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参加子公司股东会表决后,会议决议、纪要需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备[7] - 子公司需在每月末5个工作日、每季末10个工作日、每半年末15个工作日、每年末20个工作日报送财务报表及资料[14]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会秘书[26] 融资与担保 -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经公司批准并履行审议程序[15]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子公司和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资助与处置 - 子公司为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特定情况可免审议披露[16] -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必经子公司和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6] - 子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8] - 子公司收购兼并等单笔资产处置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需公司前置审批[20] 资金使用与交易 - 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按募投项目执行,投向固定资产需备案合规文件[18] - 子公司关联交易需遵循相关原则并履行审批程序,价格需公允[20] 风险投资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实施需经公司审议批准[22] - 子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社交媒体发布信息需经公司审核[28] - 子公司应谨慎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未经批准不得接受财经、证券类媒体采访[26]
ST八菱(0025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