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委员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时,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 董事薪酬方案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会批准[7][8] 会议规定 - 不定期召开,会前五天书面通知委员[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至少十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