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八菱科技八菱科技(SZ:002592)2025-12-30 19:4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每届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成员补选与撤换 - 成员辞任或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5] - 成员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会议,董事会应撤换[15] 重大投资项目流程 - 新增重大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提交资料,经初审、审核等多环节[10] 会议规则 - 会议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20]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成员[15] - 一名成员在一次会议中只能接受一名成员委托[15] - 成员与所议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不足两人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5] 资料保存与报告 - 会议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7] 细则相关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19]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