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600406) - 国电南瑞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9] - 定期报告编制经信息披露部门牵头,经多环节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需披露[13]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4]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投资者,应遵守公平原则[5]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配合信息披露[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9]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43] 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42] - 擅自披露信息,将对责任人按泄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