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9] 股东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未获董事会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0]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2]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所需表决权比例不同[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会决议违法违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1][42] -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议由董事会等执行[45][48] - 公告等信息应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47][48]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细化补充,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7][48]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H股上市日起施行[49]
拓斯达(300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