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5-12-30 20:18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当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 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1 页 / 共 6 页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