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聆达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聆达股份聆达股份(SZ:300125)2025-12-30 20:3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聆达股份管报〔2025〕012 号 跨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 11月 18日,贵院作出(2024) 皖 15 破申 127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受理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聆 达股份")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5 年 12月19日,贵院裁定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 "重整计划"),至此聆达股份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及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 计划由债务人即聆达股份负责执行,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内,由管 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六安中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 目前,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重 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相同。2025年12月30日,聆达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完成重整计 划执行工作,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即可视为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