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000860)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件内 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重大信 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分子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办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及 各分子公司对将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和报告。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