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湖南发展湖南发展(SZ:000722)2025-12-30 21:1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和辞职。公司董 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独 立董事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