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湖南发展(000722)
icon
搜索文档
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04-09 19:48
关联交易 - 公司子公司因茶光互补光伏发电EPC项目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1]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无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形[1] - 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1] 审议流程 - 独立董事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2026年03月31日[2]
湖南发展(000722)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4-09 19:45
项目中标 - 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价格为25967.221616万元[2] 公司财务 - 湖南湘投电力2025年末总资产100.0023万元,净资产100.0023万元,营收0.0023万元,净利润0.0023万元[5][6] - 湘咨贵州2025年末总资产1298.73万元,净资产170.51万元,营收9570.84万元,净利润171.33万元[6][9] 项目信息 - 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03.47428MWp,交流侧容量为80MW[10] - 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和20.1km送出线路[10] - 项目含税合同总价为259,672,216.16元,直流侧单瓦造价为2.51元/wp(含税)[19] - 勘察设计费税率为6%,设备采购税率为13%,建筑安装工程税率为9%,其他技术服务税率为6%[20] - 工程标段计划总工期180日历日[20] 关联交易 - 2026年初至3月末,公司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85.74万元(含税)[2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茶光互补项目EPC招标形成关联交易[25] 会议审议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4]
湖南发展(000722) -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和参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6-04-09 19:45
股权交易 - 公司拟转让湖南发展琼湖建材40%股权和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1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1465.06万元、370.02万元[2] - 交易完成后,对湖南发展琼湖建材持股降至27%,对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持股降至30%[2] - 董事会表决通过转让议案[3] 财务数据 - 2025年9月30日,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资产17123.79万元,负债14140.98万元,所有者权益2982.81万元[8] - 2025年1 - 9月,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营收665.10万元,营业利润 - 1460.87万元,净利润 - 1460.87万元[8] - 2025年9月30日,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资产9501.86万元,负债6457.70万元,所有者权益3044.16万元[11] - 2025年1 - 9月,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营收2612.48万元,营业利润 - 475.43万元,净利润 - 475.43万元[11] 评估情况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3662.65万元,增值率22.79%[9]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3700.20万元,增值率21.55%[12] 交易相关 - 转让需征得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未取得则挂牌终结[5] - 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内容未确定[14] - 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款项用于日常生产经营[15] 未来展望 - 交易基于未来业务决策,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聚焦能源主业[17] - 交易完成后,湖南发展琼湖建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17]
湖南发展(00072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4-09 19:45
会议信息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04月02日发出[2] - 会议于2026年04月0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3][4]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赞成,2票回避[5] - 授权子公司办理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事宜[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和参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5票赞成[6][7]
湖南发展(000722) - 2026 Q1 - 季度业绩预告
2026-04-09 19:4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净利润与每股收益) - 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125.00万元至1,375.00万元之间[4] - 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65.00%至223.89%[4]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53万元[4] - 预计基本每股收益在0.02元/股至0.03元/股之间[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扣非净利润) -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1,124.70万元至1,374.70万元之间[4] - 扣非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64.93%至223.82%[4] 业绩增长原因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水电站上游来水偏丰,水电业务板块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6] 业绩预告说明与披露 -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 - 最终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7]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3]
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4-03 19:19
审计相关 - 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 对湖南发展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5] 内控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湖南发展(000722) -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6-04-03 19:19
业绩总结 -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4,916.52万元,电力销售(清洁能源)收入24,273.62万元,占比69.52%,砂石销售(自然资源)收入9,216.42万元,占比26.40%[11] - 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349,165,168.51元,2024年为336,788,863.52元[30] - 2025年营业总成本为277,142,878.43元,2024年为245,341,431.87元[30] - 2025年净利润为66,747,896.81元,2024年为62,105,826.41元[30] 资产负债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3,547,820,309.72元,较2024年增长约3.10%[26] - 2025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541,959,205.38元,较2024年增长约6.93%[26] - 202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870,802,898.17元,较2024年增长约43.52%[26] - 2025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2,005,861,104.34元,较2024年增长约0.34%[26]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357,822,681.50元,较2024年增长约32.75%[28] - 202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172,067,114.31元,较2024年增长约1.92%[28] - 2025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为167,345,585.00元,较2024年增长约69.04%[28] - 2025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3,189,997,628.22元,较2024年增长约0.58%[28] 现金流情况 -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9,222,665.33元,2024年为394,588,380.22元[32] -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82,290,983.92元,2024年为209,400,601.77元[32] -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6,931,681.41元,2024年为185,187,778.45元[32] - 202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63,667,280.38元,2024年为711,912,617.24元[32] - 202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36,149,596.03元,2024年为847,532,354.57元[32] - 202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1,591,800.00元,2024年为155,806,171.77元[32] - 202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1,942,309.44元,2024年为418,372,217.86元[3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910.17万元,坏账准备45.64万元,净值35,864.54万元,其中35,712.00万元为应收股权项目合作意向金[13] - 2025年末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40,938,717.28元,期初账面余额27,425,819.92元[176] - 2025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339,780.42元,计提比例5.72%;期初余额1,371,291.01元,计提比例5.00%[17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持有湖南鸟儿巢水电站发电有限公司80.00%股权、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股权等[56] - 因不可抗力推延项目并购,合作各方拟签《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深圳建融新能源延期履约保函,受托方将增补1267.776万元,履约保证金将变为4297.776万元,公司同意2026年11月30日前不要求退还35712万元意向金[188] 会计政策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64]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项目[65]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66]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确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和重要联营企业[6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6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复核后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7] 其他 - 公司行业性质属电力行业[52] - 2025年专项储备提取2,497,144.80元,使用 -2,190,620.07元[48] - 2025年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23,207,914.10元[4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4,158,282元,股份总数464,158,282股[51]
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04-03 19:19
关联交易 -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公平公正市场化定价,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1] - 独立董事同意该预计议案,提交至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1] 培育协议 - 与控股股东签《代为培育协议》利于控风险、规范同业竞争[2] -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2]
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景东)
2026-04-03 19:19
独立董事履职 - 2025 年丁景东各委员会会议应出席与实际出席次数一致,审议多项议案[4][5] - 报告期内丁景东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8] - 报告期内丁景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7.5 日[12] 公司决策 - 2025 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购买资产等议案[13] 公司状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担保、资金占用、承诺变更、被收购情况[15][16]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17] - 事前审查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18] 薪酬情况 -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符合规定[19] 未来展望 - 2026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21]
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4月)
2026-04-03 19:1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业绩预告情形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0]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0] - 若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0]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进行业绩预告[1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法律另有规定除外)[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应声明并说明理由[4] - 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投资者,应遵守公平原则[5] - 公司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6] 信息发布与查阅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置备于公司住所和交易所供查阅[5] 报告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14][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相关风险,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7][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总裁等组织,证券事务部牵头,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24] - 重大信息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证券事务部做好临时报告披露[24]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职能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总裁、董事长审批[25] 责任人相关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3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外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35] - 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重大信息[37]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8]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38]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8]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负责[40]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0] - 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0] - 信息披露违规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40] - 2019年03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