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06031) - 章程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HK:06031)2025-12-30 22:1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0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A股[5] - 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首次发行720,614,400股H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95,004,437元[7]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9195004437股,其中A股8474390037股,H股720614400股[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获利益分配、参会表决等权利[33] - 股东需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4] - 董事会有权决定特定范围交易权限[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11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7]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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