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人数不足时,董事会60日内补选[5]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快捷方式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或投票表决[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