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电科技长电科技(SH:600584)2025-12-30 23: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及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成员补选 - 成员辞任致独立董事人数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60日内补选[5] 职责与监督 - 监督外部审计,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及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6]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可口头通知,召集人会议说明[16]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0] - 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0]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未采纳事项披露并说明理由[20] - 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0]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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