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仞科技(0608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成立[9] 人员构成与任职要求 - 成员不少于三位,独立董事应占大多数[10] - 主席由独立董事或公司董事长担任[10]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天发送[11] - 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其中一位须为独立董事[10] - 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过半数成员通过[11] 合规要求 - 若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须在三个月内补足[10] 利益申报与回避 - 成员应申报个人财务利益及潜在利益冲突,涉及者应回避相关决议讨论及表决[13] 职责内容 - 每年审阅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多项内容[17] - 考虑非执行董事指定任期届满后的重新委任[21] - 考虑年龄达70岁的董事是否继续任职[21] - 处理与董事继续任职有关的事宜,包括暂停或终止执行董事服务[21] - 可委任董事担任执行或其他职务[21] 汇报与公示 - 向董事会汇报各项决定及建议[19] - 主席应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不能出席则安排他人代其出席[16] - 按要求提供工作细则并公布于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上市起生效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