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网络(0054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董事会委任,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4]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2] - 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3] 会议相关规定 - 法定人数为任何两名成员[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召开额外会议[8] - 定期会议通知至少提前7天发出,其他会议发合理通知[15] - 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交成员及出席人士[15] 委员会职责与要求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8]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19] - 主席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提问[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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