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3012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亨迪药业亨迪药业(SZ:301211)2025-12-31 15:44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6] 人数补足与会议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补足[9]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资料保存与职责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十年[22]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2] - 就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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