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SH:601678)2025-12-31 17:0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2]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沟通相关 - 沟通内容有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5][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10][11]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投资者关系工作[11] 投诉处理 - 证券管理部门是投资者投诉管理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处理投诉[13] - 受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包括信息披露违规等六类[14] - 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4] - 可现场答复的当场答复,无法立即答复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向投诉人答复[14] - 情况复杂需延期答复的,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审批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理由[14] - 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更正公告信息[15] - 处理投诉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信息保密[15] - 投诉人诉求不合理不属实的,公司做好沟通解释工作[15] - 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记录相关信息,保存不少于两年[15] - 对监管部门转交事项按要求办理[15] - 对投诉处理中的违法违规及处理不当行为问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