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武汉控股武汉控股(SH:600168)2025-12-31 17:0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程序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委托理财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0]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关联人管理 - 董事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5]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表决回避 - 关联股东和董事在关联交易中需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14][15][23]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年底前预计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上报[17] - 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按“一事一报”原则决策审批[17]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9] - 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提交审议[19] - 超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19] - 期限超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0]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施行,原制度废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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