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 AI医药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增强公司决策科学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AI 医药专家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是一个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供决策意见与 建议的机构,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融资以及产业并购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 对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委员每年给予相应的顾问费用,顾问费用的标准 和支付方式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另行规定。 第三章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七条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AI 医药专家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