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5年2月28日首次授予272名激励对象356.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9.29元/股[6][7] - 2025年12月31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6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8.68元/股[3][5][7][13]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留70万股,实际授予64.40万股,5.60万股失效[11]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2月31日[5][13] 授予比例与限制 - 6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总量92.00%,占总股本0.16%[13] - 任何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总股本1.00%[13] - 全部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告时股本总额10.00%[13] 分红与价格调整 - 2024年度每股现金分红0.31元,2025年度中期每股现金分红0.30元,调整后预留授予价8.68元/股[13] 解除限售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5]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1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50%[1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50%[15] 激励对象限制 -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7] - 参与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8] 资金与费用 - 激励对象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资助和担保[19] - 2025年12月31日授予6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380.09万元[21] - 2026年摊销费用1035.07万元,2027年摊销费用345.02万元[22] 合规情况 - 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9][10] -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23]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