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设立于1999年6月30日,2001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88.845万元[7] 股本变化 - 2001年3月9日发行后总股本为16480.3万股[14] - 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股本总额为44347.675万股[15] - 2020年定向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5547.675万股[15] - 2022 - 2025年多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为45088.845万股[15] 股份限制与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多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39][40][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0] - 多种交易情形应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8]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90]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2]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可分配平均利润的30%[114]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4][1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联创光电(60036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