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联创光电联创光电(SH:600363)2025-12-31 17: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4] - 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2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0]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0] 决议相关规定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部分重大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部分由普通决议通过[22][23]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总数[1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