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300080) -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易成新能易成新能(SZ:300080)2025-12-31 17:47

会议安排 - 定期董事会会议与审议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同时召开,临时董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4] 提案相关 - 提案人包括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等主体[5][7][8][9] - 提案类型包括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23][24][25] -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需附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32] 部门职责 - 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接受提案、审核、列入议程、提供决议和归档管理[14][15][16][17]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征集提案、审查内容、报批、反馈结果和跟踪执行情况[17][18][19][20] 提案流程 - 提案审查部门应在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10日前、临时董事会召开5日前报送提案[37] - 证券法务部将提案交董事会秘书审查后呈报董事长审核批准,列入董事会议程[38] - 列入董事会议程的正式提案由证券法务部在董事会召开2日前送达全体董事[24] 特殊情况 - 董事会如对提案作出暂缓表决决定,董事会秘书应载明原因和再次审议条件并反馈[39] - 未获董事会通过的提案,条件等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得再提交审议[40] - 董事长和总经理对重大、紧急事项有权提特别提案,不受办法限制[40] 保密规定 - 董事会提案涉及公司重要商业秘密视为重要涉密提案,各环节按公司文档管理保密规定执行[43] - 提案审查部门报送重要涉密提案时应注明保密事项,密封报送证券法务部[43] - 证券法务部接收后登记编号送达董事,董事签收后严格保密[43] - 会议结束后收回重要涉密提案材料,证券法务部留一份存档,其余交还提案审查部门[44]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7] -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8] 重点关注内容 - 董事会重点关注工程建设、股权投资、产权转让等七类提案内容[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