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603733)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2025年12月修订)
仙鹤股份仙鹤股份(SH:603733)2025-12-31 18:31

审批流程 -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5] -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5] - 证券投资额度未达上述标准,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执行[5] 资金来源 -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信贷资金[4] 管理机制 - 证券投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成员含总经理等相关人员[6] - 战略投资部每月书面报告证券投资情况,重大异常即时报告[7] - 证券部每月完成交易明细自查留痕,内审机构每季度专项核查[8] 交易规定 - 买卖关联方、限售期内证券需提前5个交易日报备交易方案[8] - 投资决策书面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需说明是否涉敏感信息[8] 投资对象 - 公司证券投资以业绩优良、流动性好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13]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证券[13] 内控要求 - 证券投资须执行严格内控机制,至少两人共同控制,操作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3]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应控制在最小范围,保密证券投资信息[13]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应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日常对账及核算工作[13] 人员与机构 - 参与证券投资计划人员须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咨询[14] - 选择中介或理财代理机构应选资信良好的合格金融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4] 监督检查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证券投资情况[14]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核算并在报表列报,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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