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聚辰股份聚辰股份(SH:688123)2025-12-31 18: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19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10,467股[8] - 2019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271,044.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58,271,044股[8][9] 公司制度修订 - 董事会修订《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聚辰股份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形成草案[1][3] - 制定《聚辰股份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4] 股份相关规定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时,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A股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3] - 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4] 交易与股东会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22]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2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25]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或按规定期限披露[26,27]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3]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33][34]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5] - 根据内部审计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7]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30日内公告,公司解散相关情况按规定处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