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3010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可靠股份可靠股份(SZ:301009)2025-12-31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9] 股东持股要求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股东会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11][23]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提案与通知规定 - 召集人发出通知后不得修改提案或增新提案,补充或更正不得实质性修改[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9] 会议变更公告 - 发出通知后延期,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二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股东发言规则 - 股东发言需事先填写发言单,每次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过两次[26]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8]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特定提案要求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违规股份表决权 - 投资者违规买入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无表决权[3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充分披露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7]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7] 计票监票 - 若反对计票和监票人推荐名单股东所持表决权超半数,应另行推选[3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0] 表决结果与记录 - 股东会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载入会议记录[5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相关信息[4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方案实施与决议效力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3] - 存在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情形,股东会决议不成立[4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作废[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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