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务(0683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云南水务云南水务(HK:06839)2025-12-31 18:53

审计委员会成立与成员要求 - 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5月8日成立,公司H股于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4] - 成员须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出任,过半成员须为独立董事[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出席成员至少两位为独立董事[8] - 每年须举行不少于两次会议,至少每年两次与外聘审计师开会讨论审计工作[8] - 至少每年一次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与外聘审计师讨论审计费用或关注事项[8] - 遇特定情况,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8] - 成员可现场或以电话、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会议[17] - 书面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18] - 主席指定人员应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19] 决议与职责 - 决议案须由过半成员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3] - 主要职责为检查及监督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内控系统[15] - 可直接接触董事长、财务总监、外聘及内部审计师[16] - 负责就外聘审计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监督其执业行为[19] - 应在审计前与外聘审计师商讨审计性质、范围及报告责任[19] - 需监察公司财务报表等完整性,审阅重大财务报告判断[19] - 公司聘用外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19] - 每年检查集团财务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有效性[21] - 每年检查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涵盖多方面内容[21] - 与管理层商讨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确保其履职[21] - 需协调内部审核部门与外聘审计师工作,确保内部审核获足够资源和适当地位并监督成效[22] - 检查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与实务[22] - 审阅外聘审计师致管理层信函及管理层回应,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相关事宜[22] - 董事会背书前审阅公司企业管治报告中关于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声明[22] - 就中期及年度审计问题及保留意见与外聘审计师讨论[22] - 检查公司雇员举报不正当行为安排,确保公平独立调查及跟进[22] - 担任公司与外聘审计师主要代表,监察二者关系[22] - 按季度审阅银行账户活动报告、重大银行交易及电汇查察不法行为[22] 其他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呈交书面报告汇报工作[2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更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26] - 常设于承担公司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可委任公司秘书或合适人士为秘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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