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688012)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中微公司中微公司(SH:688012)2025-12-31 19:00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特此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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