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68801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微公司中微公司(SH:688012)2025-12-31 19:0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