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01359)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未满足规定时,董事会应在3个月内补足[6] - 每年至少评估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董事会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回避争议由其他委员半数以上决议[17] 会议记录 - 初稿5个工作日内提供审阅[17] - 需修订委员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17] 工作规则 - “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20]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 在公司及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22]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22]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