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叶制药(02186) - 本公司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基本信息 - 2014年6月19日根据董事会决议案采纳,7月9日生效,2018年及2025年修订[2] - 至少由3位成员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成员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5] - 处理事务法定成员人数为2位[8] - 会议通知等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交成员[10] 职责与权限 - 按年度评价及评估效能和职权范围并提修订建议[12] - 就董事委任提名等向董事会提推荐意见[14]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结构等[16] - 掌握最新策略与商业转变[18] - 检讨及评估多项政策并提建议[18] - 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