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租(016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银金租国银金租(HK:01606)2025-12-31 19:2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名[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累计任职不超六年[11] 董事提名与罢免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原则上不超三分之一,主要股东不超五个可超三分之一[10] - 股东可用普通决议罢免任期未届满非独立董事,特别决议罢免独立董事[11] 董事长与副董事长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5] - 董事长可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八项职权,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董事长代行[16][17]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20] - 董事会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20]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三百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2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提名、薪酬、审计等多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执行职权或提供建议[27] - 战略决策委员会对公司中长期规划、投资等方案研究并提审议意见[29]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34]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协助董事工作、组织信息披露、处理投资者关系等[3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提前十四日通知[38]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0] 议案与决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5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外,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