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贝达药业贝达药业(SZ:300558)2025-12-31 19:4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5] - 202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6]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5:00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8]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81,228,201股,占比19.3063%[9] - 网络投票股东共168名,代表股份108,032,221股,占比25.6771%[9]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合计173名,代表股份189,260,422股,占比44.9834%[10] - 中小投资者共168名,拥有及代表股份25,001,760股,占比5.9424%[10] 议案审议情况 -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多项议案[12] -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107,728,298股,占比99.6351%,反对371,323股,占比0.3434%,弃权23,200股,占比0.0215%[1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丁列明等7人,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超86%[16][17][1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黄欣琪等4人,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超86%[18][19]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188,851,699股,占比99.7840%,反对398,223股,占比0.2104%,弃权10,500股,占比0.0055%[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登记事项的议案》:同意188,860,399股,占比99.7886%,反对365,723股,占比未提及[20]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同意187,513,310股,占比99.0769%[2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同意187,503,310股,占比99.0716%[22]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同意187,505,110股,占比99.0725%[23]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同意187,508,510股,占比99.0743%[24]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2月)》同意187,501,910股,占比99.0709%[24]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同意187,508,610股,占比99.0744%[25]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同意187,509,810股,占比99.0750%[26]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同意188,885,999股,占比99.8022%[27]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意188,885,999股,占比99.8022%[2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意188,885,099股,占比99.8017%[29]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同意188,864,599股,占比99.7909%[30]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同意188,867,899股,占比99.7926%[30][3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同意188,862,299股,占比99.7896%[3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同意188,866,299股,占比99.7918%[32][33]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同意188,866,499股,占比99.7919%[33] 其他情况 - 关联股东丁列明等回避《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回避股份数为81,137,601股[16]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占比0.0877%[30] - 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同意[3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涉及回避表决,议案2和3采取累计投票[3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3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4][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