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浦兰钧(00666) - 章程
瑞浦兰钧瑞浦兰钧(HK:00666)2025-12-31 19: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注册登记,2023年10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在香港发行H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687405亿元[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池制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多项业务[1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36,874,050股[23]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股份总数为146,341.4634万股,各发起人持股情况:永青科技持股1,050,146,341股,占比71.7600%;温州景锂持股264,000,000股,占比18.0400%;温州瑞锂持股96,000,000股,占比6.5600%;温州青衫持股24,000,000股,占比1.6400%;温州卓瑞持股29,268,293股,占比2.0000%[22][23] - 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同是普通股股东,享有相同权利并承担相同义务[20] - 公司普通股股东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表决等[46] 公司决策与治理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03]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4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也可根据规定减少注册资本[27][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151][15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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