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 - 子公司(全资、控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子公司定义 - 包括全资、持股超50%或控制董事会、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权利推选人员,人选由董事长提名[6]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应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8] 财务管理 - 需贯彻财政税收政策,遵循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10] - 财务负责人负责指导财务管理等工作,审核重要财务报表[11] - 未经批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及互相担保[12] 经营与投资 - 经营及发展规划要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4] - 投资决策要制度化、程序化,对外投资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16] - 特定交易事项应按规定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6] - 未经审批,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投资[16] 会议管理 - 需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19]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依照相关规则和章程执行[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24] - 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审计,内容涵盖法规、制度、内控建设等[24] - 子公司应配合审计,提供资料并对其负责,提供工作条件和场所[25] -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决定送达后,须执行并递交整改报告[25] 人力资源 - 应建立考核奖惩等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27] - 应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公司人事部门[27] - 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实施奖惩[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