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9207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路桥信息路桥信息(BJ:920748)2025-12-31 20:02

制度审议与生效 -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7]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报不早于上年年报[14]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报说明会,董秘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3][14]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6]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6] 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总资产30%,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应披露整改进度[22]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且三者孰低为负,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其他披露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31] - 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需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34]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秘负责组织和协调[5] - 董事会设董秘1名,是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人,全体董事对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37] - 董秘辞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正式聘任新董秘[37]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报审计并提交资料[43]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需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43] - 董秘负责组织编制、审议、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43][45]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9]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者依法担责[51]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2]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追究法律责任[52] - 公司依据制度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备案[53] 文件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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