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1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58.455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为40,010万股,均为普通股[25] 股东认购 - 上海骄迈企业咨询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196.0000万股,持股比例22.8317%[19] - 陈维良认购股份数82.4180万股,持股比例9.6007%[19] - 上海曦骥企业咨询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59.6450万股,持股比例6.9479%[19] 股份发行与转让限制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6][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特定情况提起诉讼[40][42] 股东会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81]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91]
沐曦股份(688802) -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