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12-31 20: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创芯")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 海能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海能达")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易。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创芯40.00%股权和怡海能达45.00%股权,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上市公司已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