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 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45.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 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国信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 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