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600180) - 瑞茂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2月制定)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2025年12月制定,规范董高及相关主体信息发布[1] - 信息指可能影响股价、未公开的信息[1]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负责公布[1] 信息披露要求 - 董高及相关主体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等[1] - 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和董秘审核发布[2] 保密责任 - 董高作为内幕知情人未公布前需保密[2] 披露限制 - 董高不得用新闻发布披露未披露定期报告[3] - 未经授权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披露未公开信息[3] - 控股股东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或虚假信息[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