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12-31 21:01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雅创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 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 任。 如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郑文英 孙 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鲁 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姚思静 姚培琪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中引 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审阅的财务报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