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12-31 21:0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创芯")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 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海能达")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创芯 40.00%股权和怡海能达 45.00%股权,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 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截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