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12-31 21:0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 公司 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就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无锡芯赞获得 2.2762%股权 2024 年 11 月,公司与无锡芯赞微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芯赞") 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合同》,以 375 万元人民币认缴无锡芯赞新增注册资本 7.5 万元。 2025 年 2 月,相关工商变更已经办理完成,上市公司持有无锡芯赞 2.2762%的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 制并披露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