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细则通过时间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31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每年按需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履职时推举独立董事主持[16] - 表决方式为投票,可多种方式表决[18] 提名委员会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