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兴蓉环境兴蓉环境(SZ:000598)2026-01-04 15: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下设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下设工作组,设在内部审计部[6]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报告与资料保存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2] - 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3]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细则相关 - 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2][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抵触时修订[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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